《這樣真的就不落伍了嗎?~5》
她說:男生一直想找機會親她,她都極力抗拒,有一次,送她回來快到家時,男生又企圖把頭靠近她,她一直閃躲,但在腳踏下車的那一剎,就在那十秒間,她不由自主轉過了身,於是天雷勾動地火....終於他們有了第一類接觸!第二天她講給一些死黨聽,她們說:天啊!怎麼可以?妳─“無恥”!“不可以“!當然朋友是向她開玩笑的說著的!她也回應說:拜託!妳們就讓我陶醉一次好嘛?她唱作俱佳的可愛表情,實在調皮極了,我也終於能體會她是一個多麼有吸引力的女子啊!
她還告訴我,她們一共有兩次親蜜關係,第二次她才發現男生竟然是高手一族,讓她快樂極了,晚上回到家又和女兒分享她的快樂,她告訴女兒:哈!今天真是賺到了!不用說明,女兒就知道是怎麼一回事了?
那天她告訴我,她要做一件很理智的事,就是準備和男生分手,我說:他不是很愛你嗎?妳為什麼還要分手?她說:我不想再耽誤他了,他還年輕,有美好的前程,我不想害他!我們倆曾有一段美好的回憶就夠了!
我問她:妳真的做的到嗎?她說她已安排好了周圍幫忙演戲的人,她告訴我:男生至今不知道她的真實姓名及住址、家裡電話甚至辦公室電話,送她回家也只送到大樓前,她就趕人家走了,這些讓我聽了好驚訝!
今天下午她突然打電話給我,說心情很壞,想和我聊聊,原來她說要分手,但是內心又在掙扎,實在捨不得,但是不分又怕感情愈陷愈深怎麼辦?這樣將來一定會鬧開,會被男方家裡辱罵的,她問我該怎麼辦?
她會這樣問我,說自己在兩頭交戰,我就知道事情沒那麼簡單了,我說:如果是我的兒子要娶比他大15歲的女人,我也會生氣而反對到底的!但是妳強迫分手,男生一定會受傷害,萬一心緒不寧,開刀出個差錯,就害人害己了!我覺得還是順其自然好了!
男女相交都是一個緣字,既有緣相識,就表示妳們這一段是註定要走在一起的,只是時間的長短而已,等到緣份盡了,也就自然而然沒理由的淡了!如果緣份未盡,妳強迫它斷,也不會如願的,他痛苦的狀況下,妳也快樂不起來,是嗎?
我只有拿男女相交,因誤會而結合,因瞭解而分開,人都會喜新厭舊,這是人類的基本個性來提醒她,雖然也有愈走愈堅、歷久彌新,但那終究是少數,大多數的人,心中永遠都有一個秘密戀人,他(她)也許是你曾經驚鴻一瞥的陌生人,或是自己心裡刻劃出的各種綜合體情人,甚至連雛形尚未勾勒出來,所以不要將感情太理想化,時間會沖淡,感情也會厭倦的,除非你刻意去經營,否則一定會自然而然,漸行漸遠的....但是誰會主動刻意去經營?這也是一個很大的賭注?贏了並不代表以後沒事,必須堅持下去不斷的努力才行,能得這樣幸運的人,又有幾人呢?
她的問題蠻棘手的,這也不對?那也不對?其實兩個都未婚,都愛對方,未嚐不可?刻意要分,可能還不一定分的成,只有順其自然,讓感情自然因時間久了缺少經營,或許就會淡了吧!唉!早知如此,何必當初?誰有好的主意?我想:應該很難有兩全其美的辦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