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年,招惹爛桃花的我,穿著白色蛋糕裙洋裝參加同學會晚宴,這是央拍的。他眼中只有我,也不通知一下坐最旁邊的女士看過來,那女士沒多久就成為院長夫人了。
而坐我旁邊,有過多次婚姻以及感情經驗的小琴,就是點醒我的人。她只問我一句:要不,妳就離開台北,跟他去鄉下過日子?我斬釘截鐵的說:我不要!她說:那妳還杵在那兒做什麼?我終於明白自己只是溺斃前本能的抓浮木,而不是真愛,所以我才能速速走掉。
小琴只長我一歲,什麼都懂,很有說服力。而我像一張白紙,傻不隆咚的,央一定每天躲在被子裡得意偷笑,以為掌握到了一個傻瓜,可以任由隨他擺弄,老天爺終究還是沒有讓他如願的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