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違逆上命。》


【解釋】


違背了上面的命令。


【分析】


凡是一切處在下位的人,受命於上,都叫做上命;例如臣子受命於君王,兒女受命於父母,弟子受命於先生。而這些上對下的命令、指示、吩咐、差喚等,若是不合道理不可行的,也應當要婉轉的說明,先期的勸諫,表明自己不敢受命的原因;若是合乎道理應該做的,而奉行不力,尚且有罪,更何況是違逆呢?而違逆上命的人,也就是將來成為亂臣賊子的開端啊!


故事:


明朝的陶安,是安徽當塗人,明太祖命令陶安負責治理黃州,並且告諭他說:「你要好好的照顧黃州的百姓啊!」陶安於是就恭敬的秉承了皇上的命令,到了黃州之後,就免除賦稅,節省徭役,勤於教育,減輕刑罰,百姓對他的施政,都感到心悅誠服。


朝廷又召他為學士,遷調他擔任江西省的參知政事,陶安對每一件事情,都是盡心盡力的去做,不負皇帝的命令;陶安死的時候,皇上還親自的為他撰寫祭文弔祭他,並且還贈給他諡號,以福蔭他的子孫;陶安的兒子孫子,也都考上了功名,做到卿佐的職位。


【再析】


現在管理地方百姓的父母官,都是仰承國家託付給他治理地方的重責;有的竟然不盡責任,殘害百姓,一點都不體會君王元首希望他能夠好好教養百姓的苦心,這種違逆的罪過,實在是罪大惡極啊!在百姓來講,固然對他是莫可奈何,那裡會知道上天的鑒察是絲毫不漏的;所以百姓是不可以虐待,而上天更是不可以欺騙啊!(摘錄自太上感應篇註講證案彙編白話節本卷四)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pearl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