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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取強求,好侵好奪。》


 


【解釋】


用強迫的方式取得財物,或用強求的方法要別人供給;或是喜歡用侵佔的方式,或是喜歡用搶奪的方法。


 


【分析】


凡是財物是我本分所不該得的,卻一定想要得到,這叫做強。要別人供給財物給我使用,這叫做取;使用詭計暗中取得別人的財物,就叫做侵;使用勢力明取,就叫做奪。


用這些方法手段所得來的財物,自己自然是難以消受;而且將來必定也會使得自己本命中所擁有的財物都失去啊!


鄭瑄說:「據我觀察,錢這個東西,是人人都喜歡的啊!而且是勢所必爭;骨肉之間,因為錢而開啟了爭端;知名之士,因為錢而敗壞了聲名;商人為錢而丟了性命,市井小民為錢而打鬥相殺。


然而錢財總是忽然的來了,又忽然的失去了,地位也是迅速的顯貴起來,卻又迅速的變為貧賤了。


總而言之,錢財籠絡駕御這個世間,大概是帶給人們的福報較少,而帶給人們的災禍則較多。


我曾經仔細的觀察,錢這個字的形狀,是一個金,旁邊靠著兩個戈,這錢可真正是個殺人的東西;然而人卻多是不能夠覺悟啊!


唉!錢啊!錢啊!以我的貧窮,求你活我而不可得;我對你也是無可奈何,拿你沒辦法啊!以我的貧窮,你就是想要殺我,那也是不可得啊!你對我也是無可奈何,你也是一樣拿我沒辦法啊!」


 


故事一:


趙國人衛公雄,年輕的時候,非常的貧窮,對母親的衣食供養,實在是撐不下去了,夫婦二人為此而互相的哭泣;就在第二天掃地的時候,撿到一錠銀子,重二十五兩,因而生活才得以稍微的好過些。


後來衛公雄做了宰相,薪水有一百錠的銀子;當他拿到薪水的時候,發現怎麼少了一錠廿五兩的銀子,正要準備明天質問管錢的官員;夜裡就夢到神明告訴他說:「某年某月某日,你已經先借用了一錠銀子了啊!」


 


【再析】


須知命裡雖然有財,若是時運未到,尚且不可以用人力獲致;何況命裡本來沒有財,而卻用強迫的手段取得錢財呢?


 


故事二:


崑山有位姓楊的老人,有一天,他坐在自己家門前,見到一位婦人路過,掉下了一枝銀簪在街道的石板路上;而且銀簪掉在地上的時候,還鏗然有聲呢!楊老就急忙的上前查看,沒想到不見銀簪,卻見到了一條蚯蚓。


楊老就在原地納悶,徘徊了很久都沒走;忽然有一位男子走過,就把地上的銀簪撿走了。楊老就高聲的說道:「這是我掉的銀簪啊!」


那位先生知道楊老在說假話,沒理會他,就逕自離去。楊老則在後面緊追不放,那位先生只好拿出兩分銀子,教楊老一半用來買魚,一半用來買酒,並且對他說:「老先生!你就別再纏著我了,你用這銀子買酒煮魚吃,過個痛快的夜晚吧!」


楊老回家之後,就叫媳婦煮魚,他正在暖酒的時候,鄰居的貓,突然衝過來把魚銜走了,媳婦就用手杖打貓,因而把酒給打翻了;而且還把盛魚的盤子也給打碎了!


 


【再析】


要知道銀簪化為蚯蚓,楊老應該就要覺悟了;然而楊老實在是太貪心了,卻仍一昧的硬要強索;所以酒和魚他都無福消受,又怎麼能夠吃得到呢?


唉!楊老實在也是薄命之人啊!小小的一件事,竟然就弄到這樣的地步,那麼其他的大事,不用問也就可以知道了啊!


 


故事三:


浙江鄞縣有位姓陸的人,家中非常富有,但是為人卻很奸詐;他的鄰居鄭氏有些家產,陸某就暗中用計侵占了鄭氏的家產;拆掉鄭氏的房屋,做為自己的宮室花園,只留下鄭家所種的一棵好樹。


後來陸某生下了一個兒子,到了五歲都不能夠說話;忽然有一天,兒子突然指著那棵樹就說了話:「樹啊!樹啊!你今天仍然還在啊!」家人聽了大吃一驚,小孩說完之後,就又啞了。


陸某用盡了所有的方法醫治他這個兒子,但是兒子始終都不能出聲說一句話;後來兒子長大之後,荒唐好色,吃喝玩樂,把陸某的家財花光之後才死;大家都說:「這孩子是鄭氏的後身,投胎來向陸某討債的啊!」(摘錄自太上感應篇註講證案彙編白話節本卷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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