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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己所短。》

 

 【解釋】

 

 掩護自己的短處,不知道要悔改。

 

 【分析】

 

 小人寧願不顧天理,也要文飾自己的過失,掩護自己的短處;並且還以為自己比別人高明,佔到了便宜呢!他們那會曉得,天理難逃的道理。

 

 這個護短的護字,有用多方面來做掩飾,堅持不肯承認的意思;就像是人生了病,就必須要立刻的醫治;若是諱疾忌醫,而延誤了就醫的時機,那就會變成重病而遺害終身啊!

 

 朱在庵先生說:「護短不只是護自己的短而已,凡是子孫家人或門客,所作的過失罪惡,我若是不事先加以預防檢查,而養成了他們犯過失造罪惡,這些都算是護短啊!至於父親訓誨兒女過於嚴格,而母親則經常掩護兒女的過惡,不給父親知道,這也是護短的大毛病啊!」

 

 故事一:

 

 李叔卿擔任郡工曹的職務,操守十分的廉潔,言行非常的恭謹;他的同事孫容,則是陰險讒媚的小人。孫容恐怕李叔卿會揭發他的短處,反而嫉妒李叔卿,因此而先發制人,毀謗李叔卿。

 

李叔卿不能為自己澄清辯解,因而抑鬱寡歡病死了,他的妻子十分的悲痛憤怒,而上吊自殺了;沒多久,孫容就被雷打死了,並且在他脅下肋骨的地方,有「護己之短,妄害善人」八個字。

 

 故事二:

 

 明朝的文貞公徐階,有一次奉命到浙江的中部督學;有一位秀才,在他文章的結語中,寫了「顏苦孔之卓」,徐公就把這五個字塗掉,並且還批了「杜撰」兩個字,把他的成績列為四等,而且還要處罰他。秀才就向徐公稟告說:「顏苦孔卓這句話,是出自揚子法言這本書中,並不是我杜撰出來的啊!」

 

 徐公聽了之後,就站起來向秀才說:「我只是僥倖,比你早些時候取得功名,而實際上,我並沒有什麼學問,所以才幾乎犯下了責罰你的嚴重錯誤啊!」隨即就把秀才的成績,改列為一等。當時的人,都很佩服徐公的雅量,後來徐公的官,做到了大學士。

 

 【再析】

 

 凡是有福德的人,心量一定很大,能夠含容一切,絕不會掩護自己的短處,看到這個故事,就能夠明白這個道理了。而學佛必須要先除去我相,論仁首先就說到,要有克己的功夫,這些都是在破除自己護短的毛病啊!(摘錄自太上感應篇註講證案彙編白話節本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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