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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咒詛求直。》


【解釋】


在神明前告狀、發誓或詛咒,求神馬上證明他的道理是對的。


【分析】


向神明咒詛發誓,不一定要形諸文字奏牘;凡是與人忿怒爭吵的時候,妄自的呼喚召請神明,就都算是咒詛啊!


按照咒誓章說:「凡是一個人在咒詛的時候,則周圍的人,也多會詛咒他,而一切凶惡之鬼,也就得以乘虛而入行其禍害了;若不是誠心的懺悔,恭請天神降臨解除的話,那就不是那麼容易能夠斷除咒詛的禍害了。」所以怎麼可以咒詛呢?


故事:


明朝萬曆初年,西華的里役王著,與繳納賦稅的人家,在為所積欠稅錢數目的多寡而爭執時;王著就向城隍發誓說:自己是對的;當天晚上他就睡在揚善寺;半夜忽然聽到喝斥開道的聲音,就起床查看,見到一位官員,站在火炬下面;戴著頭巾,穿著紅衣,旁邊還有許多的衛士擁護著。


官員大聲的命令,二位壯士就拿著刀走向王著;這時候,王著立刻拿起了茶几上的墨硯向壯士丟擲;但卻被壯士手中的刀給刺中,口頰都流著血,寺裡的僧人被驚醒;而起身探視,卻是不見一人,這才知道剛才王著見到的官員其實就是城隍爺啊!


第二天早上,王著就穿著囚犯的服裝,到城隍廟向城隍爺謝罪認錯;看到廟中的神像,就跟昨晚夢中所見相同,而在城隍右邊的那位拿刀的侍衛,身上竟然還有墨汁的痕跡呢!過了一個月,王著口頰上的刀傷才痊癒,但是刀痕卻是很明顯。


【再析】


要知道事情和道理,本來就是有曲有直的,道理若是直的,則社會上的輿論就很難將它泯滅;日子久了之後,自然就會明白,何苦去跟別人計較呢?


道理若是曲的,自己反省起來,都會覺得不對,怎麼還敢對神明咒詛責怪別人呢?況且凡事都應當要依循著道理去做,安分守己才是;一旦向神明咒詛,則會被鬼神厭惡,而且必定會遭到天譴,所以能不戒慎小心嗎?(摘錄自太上感應篇註講證案彙編白話節本卷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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