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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心的典範~1》

 

 以前年輕的時候,買衣服總是喜歡流行與新鮮感,也沒有能力買質料特別好的服裝,所以洗衣店在我來說,和它是八竿子打不著的─無緣。直到兒子唸了大學,規定制服要燙,假日回來的時候,就必須送洗衣店處理,這樣我才開始接觸洗衣店。

 

 有一次一位朋友送了我一套很漂亮的衣服,約兩仟多元,20多年前兩仟多元,是很高檔的衣服,我在西門町一家大店買的,等我一下水後,竟然變成一堆爛布了,從此以後,我再也不相信一分錢一分貨,反正都經不起下水,結果都是一樣的。

 

 以後我對衣服下水就很沒有安全感,都是物盡其用,穿很多次才當做下賭注似的下水,或者儘量買便宜的衣服,就算洗壞了也不會心疼。

 

 後來回想起來,那套衣服應該送洗或者它根本應該乾洗的,無知了好多年,漸漸從報章雜誌知道,有的衣服一定要送洗,這個錢是省不得的。

 

 那時搬了新家,家附近新開了一家洗衣店,剛開幕的時候,很引人注目,因為它的外表裝潢不錯,取的名字也蠻詩情畫意的。(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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