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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人生工作的種類》


當我在談事業、職業或工作時,通常是這樣開場的─「工作可分為四種,第一是創業,第二是合夥,第三是上班,第四是不順。」


「不順」,主要就是指當事人在過去世的職業場合中,犯下了錯誤的行為,不管有沒有傷害到債權人,到了這一世,當事人的職業一定會很容易出狀況。這種在過去世職業上犯錯的人,沒有第二條路可走,只有乖乖的上班,可是就連乖乖的上班,都有可能會出問題。


「上班」,如果有關於職業的因果故事裡,我沒有發現到當事人有任何不妥的行為,也沒有發現到當事人有任何利益眾生的行為時,那麼在這一世裡,他就只適合上班而已。可是他的上班很正常,會比前面「不順」的上班好很多。


「合夥」,如果我發現當事人在過去世,有做一些利益眾生的事,而這些善事是屬於「小愛」的範圍時,那麼我就會說,這個當事人在這一世裡可以和別人合夥做生意。


「創業」,如果我調到的因果資料裡,發現當事人在過去世做了很多利益眾生的事,而這些善事是屬於「大愛」的範圍時,那麼我就會建議當事人,在這一世裡,可以自行創業。(摘錄自伶姬叢書)(還好!我不是不順。家中六姐妹,只有我和二姐是公家機關到底退休的,小妹後來也進入公家機關,應該也會到底吧!其他的姐妹不是因故中途離職就是做生意失敗賠錢,可想而知大家的前世因果是怎樣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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