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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偽雜真。》


【解釋】


把假的貨物,雜在真的裏面。


【分析】


近來市面上賣有許多假貨,幾乎是仿冒的要多過真的了!這也是世道人心在變啊!凡是飲食、藥品、金帛等器物,稍微的有點欺騙誤失,則會喪心害人莫此為甚啊!至於使用假銀偽鈔,罪惡更是深重;所以遭到上天的譴責,尤其是快速啊!


故事一:


清朝康熙庚戌年,有一位福建人顧某,住在江陰縣,偷偷的賣假銀;他帶著假銀到市場上,居然沒有人能夠辨得出真假來;但是假銀是無法超過十天的,若是超過了十天,假銀子就會現出本質來。


某甲知道內情,就用六兩的金子,跟顧某換取二十兩的假銀,然後就用假銀到閶門去買紗緞;買完之後就乘船返回,在夜裡經過華蕩的時候,突然天起大風,把船給吹翻了;某甲所買的紗緞和隨身的行李,全部都沈入了水中;幸而某甲善於游泳,才沒有被水淹死,只好光著身體回家。而顧某就在當天被雷震死,而製造假銀的鑪錘,也被雷震的粉碎。


【再析】


唉!真是愚笨啊!顧某以奸術詐騙世人遭受天誅被雷打死,這是理所應得的;而某甲卻因一念之貪,以至頓然的失去本有的六兩金子;而他的衣被行李,更是不知道值幾兩的金子了。


做生意做到了這種地步,可以說是虧本虧到家了啊!而且還差一點就賠掉了老命,淹死在波浪之中,實在是太危險了!所以無知的小人,就是如此的可憐!


【嘉言】


做生意的目的,就是要謀生啊!而我要謀生,難道別人就不要謀生嗎?我要養家活口,難道別人就不要養家活口嗎?況且欺騙自心違逆上天的人,報應昭昭,沒有不身死而害家滅口的啊!所以這不是做生意人的本心啊!


故事二:


孫蜃川尚書的祖父,有一天賣貨的時候,得到了二兩的銀子;後來發現這銀子有些不對,就拿給別人看,結果證明是假銀;蜃川的祖父想到:「這銀子既然不可以用,怎麼可以留著誤人呢?」於是就走到東河的河邊,再走入河中數十步,才把假銀投入河水深的地方。後來他的兒子考取了功名,官做到了副使;他的孫子,也就是孫蜃川。


【再析】


蜃川的祖父得到了假銀,丟棄在湖中,他的存心就跟呂洞賓的存心相應了,所以他的子孫顯貴,這還只是小的果報呢!


故事三:


宋朝廬山有位叫盧常的人,以賣油燭為生,他暗中卻用魚膏摻雜在油燭中來賣。建隆觀的黃禹,卻以牛脂入油,做成蠟燭來賣,這兩個人結果都被天雷震死。


【結語】


唉!今天賣鹽的摻沙,賣酒的摻水,這些人應該要以盧常、黃禹的下場,做為自己的借鏡啊!


【嘉言】


明朝張安國擔任撫州地方長官的時候,發現當地的人多賣假藥,就寫了一張告示,提醒大家說:「陶隱居(陶宏景)、孫真人(孫思邈)因為寫了本草藥書、千金方,能夠濟物利生,積了許多的陰德,因此而名在列仙。自此以來,行醫賣藥誠心救人而獲得福報的人,實在是非常的多啊!


姑且不論方冊上面所記載的;就只是最近,這種的效驗,尤其的多呢!有的只是賣真藥,便能夠家財萬貫;或是自身平安榮顯,享有高壽;或是子孫考取功名,光耀門楣,而改換了門戶;所以善惡的報應,真的是如影隨形,絕對沒有半點的差錯啊!


我又曾親眼見到賣假藥的人,在最初的時候,積了一些家業,還認為自己很聰明,有計謀;卻不知道冥冥之中,自己應得到的財祿,都被扣除減少了!或是自身多遭橫禍,或是子孫吃喝嫖賭,而破家蕩產;還有遭到天火,被雷震死的啊!


因為買藥的人,多是因為家人疾病,心中感到急切,才會拿錢來求醫告診;這些孝子賢孫,只希望買的藥,親人吃了之後,能夠一服見效;但是卻被假藥給誤了啊!不但服了無益,而且反而傷身


平時殺了一隻飛禽走獸,都還會有因果;更何況在萬物之中,人的命最為尊貴,若是遭到此種禍患,這樣的痛苦,是無窮盡的啊!這樣的罪業,更是難以懺除的啊!怎麼能不戒除賣假藥呢?」(摘錄自太上感應篇註講證案彙編白話節本卷四)


(生意人取巧想來也是水到渠成、自然而然,不然怎賺得到高利尤其是大陸的無知鄉民因為不知因果覺得賺點小錢、小利算什麼?所以有幸能聽到因果的前車之鑑故事,繼而相信實地去做,才是一個有福氣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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