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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禮於舅姑。》


【解釋】


媳婦對待公婆,不孝順不恭敬。


【分析】


媳婦事奉公婆,就像兒子事奉父母一樣;態度要和顏悅色,柔聲下氣;要關心公婆的冷暖疾病和痛癢,出入也要相扶持,對待公婆稍微有些失禮,就是不孝;而且這種不孝的罪惡通天,甚至會遭到雷火殛斃的報應。


唉!媳婦與公婆的關係,是因為和丈夫結婚所形成的;而兒子和父母的關係,則是天生血緣的親情啊!自古以來,兒子不孝父母,而媳婦卻會孝順公婆的,恐怕沒有這種的道理吧!所以凡是媳婦失禮於公婆,這都是兒子造成的;所以鬼神豈會只是專門責罰媳婦不孝而已;希望做人家兒子的,一定要深思啊!


故事一:


明朝崇禎五年三月廿二日,淮安山陽縣毛繼宗的妻子馮氏,天性至孝,婆婆年事已高,而且病得很嚴重,毛繼宗剛好又運送糧食赴京城;馮氏沒有辦法,夜晚的時候,就沐浴更衣,向上天請求,代替婆婆而死;於是就取刀刺胸,肝臟的尖端露了出來。


這時候忽然聽到兒子呼叫,怕會吵醒婆婆,就用手帕暫時先掩住傷口,進入房間安撫兒子;後來又擔心只有一點點的肝,恐怕不足以治好婆婆的病,就虔誠的禱告後再割;那時候月亮尚未出來,而天空忽然變得光明清淨,星星都燦爛得發光,照在馮氏的身上,如同白天一樣的明亮。


馮氏就再割下一片的肝臟,立刻煮成了羹湯,送給婆婆吃;婆婆剛吃入口,便覺得甘美異常,還問她說:「這是什麼東西啊!怎麼這麼好吃呢?」馮氏就假託稱道:「鄰居捉到了一頭鹿,這是鹿的肝啊!」婆婆就把肝湯全部吃了,說也奇怪,病竟然就好了。


馮氏當時因為至誠所感,所以傷口也不覺得疼痛;但是血跡則難以掩飾,而被小姑察覺到,全家人驚傳此事,婆婆方才知道是媳婦救了自己;感動得痛哭流涕,更加的疼惜媳婦;當時里中的讀書人,就決定把這個事蹟寫出來,準備呈給皇帝;但是卻苦於官員的需索無度,而未能夠將這件事情上達天子知曉;所幸徽州有位讀書人江天一,寫了一本「奇孝驚天集」,才把這件事情留傳下來。


故事二:


宋朝賈耽擔任滑州節度使,當時有位民婦,事奉婆婆不孝,婆婆因為年老眼睛看不見,民婦就以污穢的食物給婆婆吃,婆婆覺得味道怪怪的;當兒子從外面回來時,就拉著兒子問,兒子看見妻子居然用穢食給婆婆吃,就仰天大哭;忽然之間,雷震疾發,就把民婦的頭截斷了,而以狗頭接在她的頸子上。賈耽知道這件事情之後,就下令把民婦牽出來,在轄內遊街示眾,以警惕不孝的人。


【再析】


唉!現在的人動不動就說婦人的性情像水一樣的善變,所以很難收到馬上教好的效果;像這種的說法,實在是毫無道理啊!今天生為女人,父母既然已經失去教養的方法,嫁作別人的媳婦之時,而愚笨的丈夫,又沒辦法作為婦人學習的典範;於是就覺得婦人忤逆淫妒的惡習,無法抑制了。


如果女孩的父母,從小到她出嫁,就以孝順公婆、尊敬丈夫、要柔要順的道理,開導她、教育她,就算她嫁給沒有才能的丈夫,也可以知道自己要如何的站起來,幫助丈夫成立家業;如果她所嫁的是位值得學習的好丈夫,那就更能夠發揮賢妻良母的德能了。所以教育女兒和教育兒子是同等的重要,這種道理,應當為普天下的人說清楚啊!(轉載自太上感應篇註講證案彙編白話節本卷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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