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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元也能做惡,要小心喔?》


前些時,那位志願當乞丐的26歲妹妹,經過新聞報導駭然聽聞後,沉寂了一段時間,最近又有她的新聞了,說是經勸導無效在警局以違反善良風俗關了一天,放出後又回去重操舊業─做乞丐了。

 

看到新聞的那天,畫面上妹妹躺在地上全身蒙著被子,新聞記者則在她頭部前方訪問著…記者問:妳怎麼不回家?妹妹伸出手揮舞表示“不”的意思。記者再問:妳的家人都在等妳回去,妳怎麼不回去?仍然是“不”的手勢。妹妹說:是他們把我趕出來的,我爸爸媽媽不養我,哥哥弟弟也不養我,所以我不回去。記者再問:那麼妳有什麼需要幫忙的?妹妹說:捐我錢?捐我錢?

 

捐我錢?聽到這句話讓我火冒三丈,捐妳個頭啊?所謂“捐”這個字對應的是沒能力的可憐人,妳好手、好腳,一點也不可憐,配用這個“捐“字嗎?真是違反善良風俗,如果其它人有樣學樣,妳就是罪大惡極了。

 

不禁為她的父母、兄弟喝采,不以婦人之仁、溺愛之心,阻礙她成長。就算有她這個女兒或姊妹是今生的惡緣,至少來生就和她可以了斷、不相干了。如果今生如了她的願,一直養著她,讓她不事生產賴活著,阻礙了她的成長,來生她仍然會賴著這一家人,直到成為正常人為止。

 

寫這篇文最大的目的,是勸人不要丟錢給她,10元也不可以,否則就是做惡,何苦花了錢還失了功德?你丟10元、他丟10元、大家都丟10元,累積起來還是很可觀的,她就順理成章不去工作而做著坐享其成的乞丐,永遠不會成長了。

 

沒錯!現在社會上有很多艱苦的人,工作沒著落、機會難尋,可是用勞力還是可以換取金錢的,就看你做不做而已。至少我常看到餐廳或自助餐店徵求工作人員,這些都是機會啊?誰教你前世修得不夠,今生運氣不好,自然沒有好機會等著你。

 

誰人沒有吃過苦?就算一路公家機關平順上班的我,因上班總在遠處,至少每天七早八早天沒亮就要起床趕交通車,這就是吃苦,而且三十多年來天天如此,難怪我退休後整整睡了一年多中午才起床,才把睡眠債補回來,每天嘗到錯愕的被鬧鐘嘎然叫醒的滋味,我不也過來了嗎?

 

小妹妹說:曾經工作被人欺負,所以不要再去工作。不是每個地方的人,都會欺負人。欺負你的人,就是你的冤親債主,欺負你,就是討債,你如忍耐一下,時日久了,債自然愈來愈少,你的日子不就好過、熬出頭了嗎?或者金錢累積夠了,就離開這個工作崗位也可以啊!

 

上天讓我們來到世上,一定有祂的用意。或許是討債、也或許是還債,但總免不了順帶給我們出了功課。前一世不及格的,就是今生要重修的功課。從哪裡跌倒,就要從哪裡站起來。如果妹妹固執要做一輩子乞丐,下輩子仍然有著會被家人因故趕到街頭的命運。假如今生可以擺脫乞丐的命運,下一輩子就不用再來一次了。反正總要辛苦一次,還不如早做早了。就像欠債一樣,早晚都要還的,躲得了一時,躲不了生生世世。

 

其實我現在的心態也是不想辛苦,要舒服、快樂的過日子。我是可以的,因為我之前辛苦過了,但小妹妹還沒有辛苦就想收成,怎麼可能嘛?如果有那銜著金湯匙出生的好命,也就不會鬧上社會新聞版面了。

 

十元很小,小到買不了什麼東西。十元也很大,大到會讓自己後患無窮。就算是區區的10元,也要審慎考慮清楚再丟出,不是丟出去可以不負責任。小妹妹討不到錢,自然會回家或者去找工作,她應該不會讓自己餓死,救不救她,就要靠你、我了。只要你不丟錢,一切都跟你不相干了。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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