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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借不還。》


【解釋】


借人家的錢財物品,據為己有而不肯還。


【分析】


假借,是一件通有無、濟緩急的好事;借的人對自己的恩德已經不小,怎麼可以依強靠勢,想要使詐不還呢?要知道「沒有了卻的宿債,死後仍要償還」的道理;輕的則要當他的奴婢,嚴重的就要做他家的驢馬牛狗,來償還自己所欠的債務啊!


凡是借人家的東西,必須要加以愛護;向別人借東西,不是非不得已,就不要去借;借了之後用完了,就要馬上的歸還;這樣做,別人不會感到煩厭,而自己也無愧於心。


至於向人借錢,更是要清清楚楚的償還,現在的人常常借了錢就不還;卻沒想到這個錢不是我的,就算留為己有,到最後錢也是會不見的;只落得徒增債務而已,這樣究竟對自己有什麼好處呢?請大家仔細的想想!


故事一:


清朝康熙戊午年的秋天,北京居民張元的家裡養了一頭驢,一天能走兩百里的路;但是這匹驢卻喜歡用蹄踢人,而且還會咬人;唯有張元父子三人騎牠的時候,驢就顯得非常的馴服;而別人則是任誰都沒有辦法騎這匹驢子。


然而有一次,居然有一位姓楊的人,姑且嘗試著借驢一騎,說也奇怪,這匹驢子就非常馴服的讓楊某騎著走;騎回來之後,當晚楊某就夢到一位黑衣人告訴他說:「我是張元家中的那頭驢,我在前生向你借三百錢不還,今生應當補償你;你昨天騎我走了二百八十里,乞求你再騎乘我二十里,那麼我欠你的債也就還完了啊!」


楊某就問:「那你欠張家多少錢呢?」黑衣人顯得滿面愁容的說道:「多多多,不可說。」楊某醒來之後,果然就再到張元家借驢來騎;走了稍微遠了一點,驢子忽然就跳了起來,把楊某摔在地上。


楊某計算所走的路程,剛好是二十里,就對這頭驢子益發的感到奇特;於是對驢子很誠懇的說道:「我明白你不讓我再騎你的原因了!但是現在離我家有十里的路,我若是不騎你,那我怎麼回去呢?


這樣好了,我騎你回家之後,就用十文錢買草料送你吃好嗎?」驢子站在那裡,看著楊某很久之後,才肯馴服的再讓他騎回家。以後楊某故意試著還要騎牠,只要接近驢背上的鞍,驢子就會用蹄踢他,用嘴咬他,而且還長鳴不已呢!


【再析】


朱在庵先生說:「有的人是因為貧窮而負債,有的人富有而卻負債;貧窮而負債,這是因為能力不夠還債;若是依照中誡經所說的,經常認真的想要償還債務,這樣自然就沒有過失了。至於富有而卻不肯還債,不是假挾著自己的威勢,就一定是昧了天理喪了良心!要知道欠債不還,得要生生世世的償還,債償完了,才能了啊!」


故事二:


安徽有位吳姓商人,為人處世素來就以信義自持,他在臨終的時候,告訴兩個兒子說:「我所有的千兩黃金,都是向符先生借來的啊!你們都要替我一一的清還,寧可忍受著饑寒,也不要作負心人啊!」兒子聽了之後,就遵照父親的遺命,把債務償還了,兄弟兩人就過著貧苦無依的日子。


有一天,他們忽然在家中院子裡的一口枯井中,找到了二千兩銀子,上面還刻有唐朝的年號;他們就緊閉著門戶,秘密的把銀子藏了起來,沒有人知道這件事情。


第二天,忽然有位住在鄰縣的人,來到家中說:「你們不是吳某的兒子嗎?」兄弟二人回答說:「是」,那人就說:「你們有大財到了啊!我在幾天前,因為生病,在睡夢中到了東嶽府,見到嶽府中的財帛司,有位押解錢財的人抵達,而且自稱為井泉之神。


東嶽大帝就說:『這是唐朝宮中內庫府的庫銀,上帝因為吳某處理財帛分明,他的兒子又苦苦的遵守著父親的遺志,就把這些銀子賜給吳某的兒子。吳家世世的子孫,都能夠享有大富。』我醒了之後,感到很奇怪;所以特別到你家拜訪,告訴你們這件事情。」


兄弟兩人聽了之後,十分的驚訝;就把在枯井中尋獲兩千兩銀子的事情據實以告。今天吳氏富有的人很多,都是他們的後代子孫啊!(摘錄自太上感應篇註講證案彙編白話節本卷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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