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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有父母管教多好!~4》

 

衝出來的一剎,一直到我安全的走在馬路上,我的心還在砰砰跳,雖然我什麼都不懂,但我懂得,你就要離開了,我為什麼要和你冒險的玩“禁忌遊戲”呢?對!這是“禁忌遊戲”?即使單純的我,也因耳濡目染,想到人常說的:沒吃過豬肉,也看過豬走路一樣的理所當然、應該知道啊!

 

一個二十一歲的女孩子,不會接吻,雖然在現代的社會來說,是會被人笑話老土的,但是單純的我,怎麼知道兩唇相接後,還有內在的玄機,不學是不會懂的!電影裡的接吻很少帶到完整的鏡頭,大部份是唯美而點到為止!

 

假如有父母管教,知道我去那裡?和什麼人在一起?甚至跟蹤我、打我、罵我都可以,可是當時父親已過世,母親正因摔斷腿住在醫院,請特別看護照顧中,沒人提醒與告訴我,晚上不要隨便出去,就算出去也要挑人、挑選地方,更是不能去人煙稀少的荒郊野外,還穿短裙?真個是一步步走近大野狼的窩,還不自知!....

 

如今回想起來,他根本沒有愛過我,只是拿我來填平他的寂寞罷了,他的不喜人化粧,只為了親我方便,不致於親到一堆有的沒的化妝品!他喜歡看我穿短裙,只為了方便觸摸我滑嫩的大腿!而他說不喜歡虛榮的女生,是因為他是一個小氣鬼,不想花錢買東西,讓我開心,只有讓我因討好他,裝做什麼都不要,讓他不費吹灰之力,就能享有最大利益,他只請我喝過一次飲料而已,其它啥也沒有?這些事我以為打死我,我也說不出口的,會吞進肚裡一輩子,但我心裡明白,那是一段沒勇氣掀起的傷口!

 

想到二十一歲,青春無比、像一朵盛開的花朵,在無知及沒有父母管教下,所做的真是─“不值得”,對那個人,就恨不得像跆拳選手陳怡安一樣,對他來個後旋踢,踢、踢、踢,踢他個滿頭包,讓他愰兩下口吐白沫,再倒地不起!

後來,他又搬回來了,一直還想和我見面,我當然知道他要做什麼?對了!我承認有和他出去“切磋”過,為的是讓他知道我已“今非昔比”,僅此而已!然後就stop!

 

我表面上和他哈拉(總是曾經朋友一場),他以為我當年的柔情還在,以為我仍舊是那個純情的小姑娘,但實際上和他推、拖、拉,我也毫不隱瞞身邊有幾位對我很好的男朋友,我在他面前訴說,有一位比我小9歲的性格男人是如何的追我?那位男士總愛穿著長長的風衣,真是帥呆了,他告訴我,他也要去買長風衣來穿,讓我竊笑不已,一方面他哀怨的說我不夠意思,怎麼不給他機會?是不是還在恨他(你看?這句話就證明了他的心虛)?

有一天,他打電話來問我?昨天怎麼不在?電話沒人接?我說:ㄛ!朋友帶我去照相了!他酸酸的口吻說:啊!還跟人家去照相啊?我說:對啊!接著問我什麼時候有空?我說:不知道ㄝ,等我有空再告訴你吧!他只有倖悻的掛上電話!我心裡想:你就不會說要帶我去照相?去遊山玩水啊?以前是學生,沒有錢,還情有可原,現在自己開公司,公司營運也不錯,仍是一毛不拔,所以儘管外表年輕、瀟洒、滿腹經論,對不起!想見面?慢慢等吧!!!

 

我推、拖、拉的次數多了,他心裡對我的怨氣就更深了,有一次為了一件事在爭執,他拐彎抹角的扯上了我的部落格,對了!我經常說沒空的理由,是因為要寫部落格,他趁機毫不留情的批評:什麼爛部落格,早該關掉!連幫我做部落格的朋友一起罵上,說我寫的什麼東西?不要拿出來丟人現眼了!並寄了一封看似勸導,實則嘲諷、傷人的一封信給我,我痛心他的“公報私仇”,狠心的砍我一刀,而大哭了一場,我告訴他:既然看不起我的部落格,以後就不要看了,把我的網址刪掉!從此以後,我就把他視為拒絕往來戶,連表面應付都不必了,我在想:我們牽扯了好幾十年的緣份,是真的劃下休止符了,我再也不要為了不好意思,而說一些言不由衷的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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