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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孝。》

【解釋】

 

為人臣子的,必須要盡忠;為人子女的,必須要盡孝。

 

【分析】

 

臣盡忠,子盡孝,乃是天理的常規,也是人倫的根本。假使為人臣子的不忠,則君王對臣子還有什麼期望呢?

 

為人子女的若是不孝,則父母對子女還有什麼指望呢?要知道不忠不孝,連畜生禽獸都不如,怎麼可以稱為人呢?

 

人雖然可以修成仙,但是必須要經過長久積功累德的修持;惟有至忠大孝的人,今天死了,明天就可以生到天界。一般人都知道忠孝為臣子的大節,豈知忠孝更是為超升到天界的根本原因啊!

 

孝子必須先要安定國家,因為國家安定了,家庭才能夠安定;而家庭安定了,孝子才能夠實行孝道啊!所以古人求忠臣,必定是在孝子之門求到的啊!

 

而忠孝若是能夠兩全的話,方才是做人最高的德性;然而也有忠孝不能夠同時盡到的;所以必須要分別的討論,這樣才能使得大家知道,可以隨著個人情況的不同,而盡自己的心了。

 

所謂忠,就是盡心而無欺的意思。凡是人類的倫理所在,例如屬下服事長官,晚輩奉事長輩,或是平輩朋友間的交往處事、待人接物,都應該要盡心而無欺。

 

而這忠的道理,則專門屬於為人臣子,或部屬的;因為父子兄弟夫婦的關係,人人都自然知道應該要互相的敬愛;至於君臣的關係,則是道義相結合的;一般的常人,容易在這個地方上產生茍且的現象。

 

而為人臣子之所以分心而不能夠盡忠的原因,不外乎是自身和家庭、官位、權勢、恩怨、名譽這五種。想到了自身的家庭和官位,多是平庸之人,那麼所產生壞的影響還小些。

 

而玩權弄勢的念頭,多是出自奸臣,那麼就會關係到天下國家的利害了;而這些奸臣,最後也是害到了自己,例如李林甫、楊國忠、秦檜等人。

 

至於是為了恩怨名譽,雖然是世間號稱君子的人,也是在所難免;這就是唐、宋以來,朋黨之禍的原因啊!

 

故事:

 

宋朝的司馬溫公為宰相,勤政愛民,以身徇國,由於過度的勞累,已是有病在身;而當時王安石所立下的青苗、免役、將官的惡法,仍然尚未廢除,西夏國也未投降於宋朝;司馬光因而感嘆的說:「這四害還沒有除掉,我是死都不瞑目啊!」

 

來探病的客人,見到他的身體漸漸的消瘦,就引了諸葛孔明「食小事繁,命不長久」的前例,提醒司馬光要引以為戒啊!

 

司馬光則回答說:「生死有命,無需掛慮。」反而更認真的處理公務;後來病得愈來愈嚴重,意識已經有些不清醒了,仍然念念不忘朝廷天下的事情,就是連夢中所講的話,也都是朝廷天下的大事啊!

 

【嘉言】

 

張可菴說:「讀書人做了官,若是心中有了鞏固自己的功名,求取容悅之心,就不可能會做出一件有利於國家百姓的事情來了!」這是真話啊!

 

【結語】

 

我們看到古往今來為人臣子的,因為盡忠而獲得好的果報的例子,真是多得不勝枚舉啊!至於有的臣子臨大節而不奪,見危授命,甚至殺身成仁;在一般人看來,他們實在是抱恨千古啊!

 

似乎老天對他們的報答,為何是如此的不一樣呢?要知道,這些為國死難的忠臣,在他們生的時候,就享有當世的盛名;死了以後,又受到萬民的跪拜。所以老天對他們的報答,實在是比那些身受富貴安樂的人,還要高出百倍啊!

 

而對國家不忠,遺害蒼生的官員,上天對他們報應的慘烈,就更不必說了!今且不說忠不忠的報應,就看那些平平庸庸,心不繫在天下蒼生的官員,也都是沒有好的結果啊!

 

可見「爾俸爾祿,民脂民膏」,所以公務人員決定不能對不起這個「忠」字啊!

 

【分析】

 

顏光衷先生論孝說:「天下那有不孝的人,雖然有不孝的人,若是稱他孝順,那麼他聽到了就很歡喜;如果說他不孝,他聽到了就很生氣慚愧。

 

而且在別人面前,還會裝模作樣愛面子,不敢像私底下那樣的放縱,這也是他的良知沒有泯滅;所以只要擴充這個所謂的良知,便是大孝的根苗。

 

如果仍然不認真的反省,改變這個惡習氣,就依舊是不孝啊!這個地方,分析的明白,認識的清楚,那麼做父親的,就懂得如何教育子女;做子女的,也懂得如何自己克制;就像攻賊一樣,要知道賊在那裡,那麼平定賊患,就指日可待了啊!」

 

又說:小不孝所以養成的原因有四種。

 

第一是驕寵:為人父母過度的憐憫自己的孩子,例如經常順著孩子的個性,稍微不如他的意,他便不堪忍受了。經常讓他便宜,任隨他安逸享樂,教他執勞奉養父母,他便不習慣了。

 

在別人面前孩子稍有過失,父親不忍心督責孩子,而孩子竟然敢冒犯父親。父親讚譽孩子的文學品行才藝能力,惟恐不在自己之上,而孩子則必定要父親的文行藝能在我之下;積下了這些驕縱的習氣。

 

在別人面前展不出手,卻獨在父母面前展得出手,於是就真得認為,老成之人沒有見聞知識了!

 

第二是習慣:孩子的語言粗率慣了,便敢衝撞父母;行為簡易慣了,便敢不守禮節,任意的作為。

 

父母分甘絕少慣了,孩子於是就不記得父母把美味食品留給他吃的恩德;父母抱病忍受病苦慣了,孩子於是就不再聞問父母的痛癢。

 

第三是樂縱:孩子見到同輩,就不勝意氣風發,面對父母,就感到沒有意思;進入妻子的房間,就露出千般的趣態;走進高大的廳堂,就感到悶悶不樂,甚至敢明白的表示,父子兄弟是俗物,不喜歡和他們見面;則他的心中,怎麼還會有孝悌的想法呢?

 

第四是忘恩記怨:俗話講:「恩習久則愈忘,怨習久則愈積。」這也是人之常情啊!所以招待他人吃一餐飯的恩德,別人容易記在心裡;若是招待習慣久了之後,則嫌棄怨恨就會生出來了。

 

一次的布施,別人會感恩;若是經常的接濟,則多寡的分別就會生出來了。

 

一次的見面,令人倍感親切;連續的見面,則猜測嫌疑就會生出來了。況且是父母兄弟,天生就習以為常,以為父母兄弟的親愛,是必然不會變的,眼前父母的大恩,根本就不知道。

 

況且還能夠想到母親懷胎養育的辛苦,生病時候的擔心受怕嗎?所以人情有的時候,會顯得至為顛倒,至為古怪,而且還不自覺;孩子對於父母,往往就會如此,因此不以恩而獲怨的父母,就很少了啊!

 

以上所說的幾種,都是人之習情;然而子女未嘗沒有真性,只是積習久了,就不知道錯誤所在。所以應該要急急的喚醒,早早的克治,時時的思量。

 

不要認為父母慈心,自然就會原諒我;不要認為世風澆薄,我還比別人好些;要知道小不孝漸漸的積久了,就會變成大不孝啊!

 

又說:大不孝所以養成的原因也有四種。

 

第一是私財:錢財入我手,便為我所有;而在父母手中的錢財,又認為是我有的錢財。自己的錢財足夠了,就忘記了父母;而錢財不夠的時候,則覬覦父母的錢財。

 

父母不能自己養自己,要靠孩子養的時候,則又怨恨父母;甚至還發生了單身的父親、獨生的兒子,因為錢財而互相殺害的事情;兄弟互相推諉而拋棄父母不養的事情!

 

不知道自己身體是從誰的身體而來的?自己的錢財是從誰而來的?我既然是不帶一個錢財來到世間,從嬰孩到現在生活都沒有缺乏,這是誰的幫助呢?而今卻為了自己要多賺幾文錢,便想要跟父母斤斤計較啊!

 

第二是戀妻子:愛戀妻子兒女,而不孝父母就嚴重了。有了美味的飲食和金錢,就想要娛樂妻子寵愛孩子;遇到了良辰美景,就想要擁抱妻子兒女,而使父母歡喜的念頭,也就愈來愈微弱了。

 

不想孩子是我的孩子,而我又是誰的孩子呢?父母撫養我,而我卻不照顧父母,則我養孩子又有何用呢?

 

夫妻和好,固然是一家的樂事,然而當我呱呱待哺屎尿未分的時候,怎麼會了解愛戀妻子呢?而妻子在那時候又怎麼能夠照顧養育我呢?父母看見兒子長大成人、娶妻,不勝歡喜之至,怎麼可以有了妻子,就使得父母反而失去了兒子呢?

 

第三是嫖蕩:心中的欲火正是熾盛,加上對方誘惑非常的厲害;這時候,就算家中有倚門傷心的人,他也不能夠了解啊!

 

嫖蕩非常的浪費錢財,婆媳之間,為此而發生了口角,甚至還激烈的責怪對方的不是,他也不能夠分辨啊!

 

妻子抱著小孩,整夜都為著先生在外面嫖蕩睡不著,連屋外的風雨也為她傷心落淚;年邁的雙親鬢髮已白,卻無人承歡膝下;甚至連微薄的物質供養,也因為兒子的嫖蕩而發生了危機。

 

唉!嫖蕩的時候,瘋狂的意興能夠維持多久呢?卻忍心令自己最親愛的人傷心若此啊!

 

第四是爭妒:以天地的無私,人尚且感到有所遺憾;所以父母對於孩子們的感情,豈有不偏的道理。

 

於是子女們就互相的爭奪父母的寵愛,或是兄弟而觭觤不平,或是姊妹而纖悉計較,彼此相互的讒言毒害,而家道就因此而衰微了。

 

累積了瞋恨喜怒,而孝心就因此而衰弱了。這四種狀況乃是人之常情,恐怕連孝子也難避免,而其流弊遂成了大不孝啊!

 

宋朝的韓魏公(韓琦)說:「父慈而子孝,此常事不足道;獨父母不慈,而子不失孝,此古今所以稱大舜也。」

 

處在父母不慈情況下的子女,心中不可以存有一絲毫的火氣,要比平常為子女的,更要加倍謹慎的事奉父母;有仁慈心的父母,自然就會受到感動,轉而憐憫孩子。

 

若是沒有仁慈心的父母,既然不能夠感化他們,就更不可以觸犯他們啊!也只有自己克盡人子之道,不要使自己陷入了忤逆不孝的大罪。

 

若是一昧的見父母的不是,心中充滿了憤恨,消遣不能,擺脫不下,就必定將有遏抑不住的時候;這就是微根不除去,遂至橫決成災啊!恐怕到那時候,責備父母不慈的罪輕,而忤逆父母不孝的大罪,就沒有辦法逃脫了啊!

 

【嘉言】

 

羅先生曾說:「孝子事奉雙親,不可使父母有冷淡心,不可使父母生煩惱心;不可使父母有驚怖心,不可使父母生愁悶心;不可使父母有難言的心,不可使父母有愧恨的心。」

 

金少嵩先生說:「按喪禮的敗壞,至今已是到了極點了。現代人事事都認為,古人的喪禮不正確;而且現在還有在服喪的七七四十九天之內,趕著辦完結婚的事情,這尤其是荒誕不經啊!

 

古代的君子在為父母居喪守孝期間,就是吃到好的食物,都不會覺得甘美;聽到音樂也不會覺得快樂;平日生活起居,還仍然為父母的逝世感到難過,三年之中都是這個樣子。

 

現在居然有人昧著良知不顧天理,反而在七七之中結婚,置父母之喪於不顧,而去追求夫妻之間的快樂;為人子女的,若是這樣,簡直就是大不孝啊!

 

若是父母教其子女這樣做,就是教子女大不孝啊!而且在凶中而行吉事,對夫妻雙方都不好;這種習俗,不知道是誰始作俑者,到今天已經是相習成風了。

 

甚至連詩禮之家,也發生了這種的事情,實在是周公孔子的罪人,這種壞風俗,實在應當要痛切的戒除!」

 

沈龍江先生說:「為人子女事奉雙親,沒有比送終這件事情更大了。若是連為父母送終的這件大事,都無法盡心的話,那麼其他的事情,也就不可能盡心了啊!

 

有的是因為家裡的兄弟多,就彼此的互相推諉;因而將父母的喪事草率的處理完事,導致了日後的後悔和遺憾。

 

我認為為人長子的,力量能夠獨自辦理的,就應該獨力的去辦;不必再派其他的弟弟;做人家弟弟的,自己能夠獨力去辦,也應該當作是自己的責任,不要使長兄的負擔過重。

 

各人各自的盡心,爭先的出力,這樣才是做人家兒子的道理啊!若是有心想靠別人一分,便是在自己的心上,就有了一分不能盡心的地方啊!」

 

故事一:

 

太和人楊黼,辭別了家中的老母親,獨自的前往四川,去拜訪無際大師;在路上遇到了一位老僧問楊黼說:「到那兒去啊?」楊黼回答說:「我去四川拜訪無際大師。」老僧說道:「你去拜訪無際大師,還不如去見佛啊!」

 

楊黼就問:「那麼佛在那裡呢?」老僧說:「你只要回家,就會看到一位肩上披著黃色衣服,倒穿著木屐的人,那人就是佛啊!」

 

楊黼聽了之後,就馬上的趕回家去。當楊黼回到家的時候,已經是夜深人靜門已關了;楊黼就敲著門,在外面等候著。

 

這時候,他的老母親一聽,是兒子在外面叫門的聲音,就喜出望外、急急忙忙的,隨手拿了一件黃色的衣服披在肩上,大概是想念兒子太過興奮,跑出去開門的時候,連木屐都穿反了。

 

楊黼一見到母親這個樣子,就是老僧所講的佛的樣子完全一樣;因此而突然的驚醒覺悟了。

 

從此以後就留在家中竭力的孝敬母親,並且還為孝經做了好幾萬字的註解。

 

楊黼在為孝經做註解的時候,硯台的水快用乾了,忽然之間,硯台裡面的水,卻又盈滿了。別人都認為:這是因為楊黼的孝心,感動了天地所得到的感應啊!

 

【嘉言】

 

彌勒菩薩說:「堂上有佛二尊,惱恨世人不識;不用金彩裝成,非是栴檀彫刻;即今現在雙親,就是釋迦彌勒;若能誠敬得他,何用別求功德。」

 

故事:

 

漢朝的時候,浙江上虞有位女孩子名叫曹娥,他的父親叫曹盱,是一位巫師。在五月五日端午節的那天,他乘船在江上迎神,一不小心就墜入江中淹死了。

 

曹娥那年才十四歲,她沿著江邊尋找父親的屍體,但是卻都遍尋不著;曹娥就在江邊哭泣了七天七夜;最後她就跳入了江中,經過了五天,曹娥背著父親的屍體,兩人一同浮出了江面。

 

遠近的人看到之後,都感到十分的震驚;上虞縣的縣令度尚,就把這件事情奏報朝廷;皇帝因而下詔表彰曹娥的孝行,並且為曹娥在江邊建立了一個祠,曹娥至今仍然為人們所祭拜敬重。(摘錄自感應篇彙編白話節本卷一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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