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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擾亂國政。》

 

【解釋】

惡人做了官,不但不能愛國愛民,卻擾亂了國家的政務,破壞了社會的秩序!

 

【分析】

 一個國家必須要培養和平的福報,不可以任意的變更法令制度;即使是有所建設和變革,也必須要十分的詳細謹慎啊。

 

若只是一個人的私意,想要有所變更,就輕率的提出改革的建議;那麼這樣就有了一番的施行,也就會有了一番的擾亂損害。

 

況且祖宗所製定完成的法令規矩,各級官吏的奉行,時間已經相當的長久;而且百姓也已經習慣了,感到很方便,何必一定要頻頻的變更舊有的規定,徒然的擾亂國家的政務呢?

 

故事一:

宋朝的李沆當宰相的時候,馬亮就對李沆說:「外面一般人對您的施政批評,多認為您沒有什麼作為啊!」李沆回答說:「我對處理國家的政事,沒有什麼特殊的才能;但是中外所陳述的利害意見,凡是所講的變革建議,喜歡激昂躁進的,我就不採納;我之所以如此,就是想要補一補國家的元氣啊!

 

今天國家的法令規章,可以說是多如牛毛;如果我依照他們的建議,一一的照作,那麼就會對國家百姓造成很多的傷害啊!」那些存心不厚道的官員,想要利用機會力圖表現邀功,怎麼會肯去想到,如此的作為,恐怕會擾亂到百姓啊!

 

故事二:

唐朝的宰相李林甫,推廣彍騎之法;而朝廷的大臣,對於李林甫的這個主張議論紛紛,多持反對的態度;但是李林甫卻是極力的堅持自己的意見,而唐朝的國防力量,因為彍騎之法推行而一蹶不振了。

 

宋朝的宰相王安石創行新法,而且還一意孤行急切的推行新法;結果給百姓帶來了極大的困擾,導致宋朝國家的元氣,因為新法的推行而大受傷害,國力從此而極速的衰落,這些都是擾亂國政的流弊害處啊!(摘錄自太上感應篇註講證案彙編白話節本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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