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憎偏愛。》


【解釋】


所憎所愛,有了偏差。


【分析】


偏憎或偏愛,所指的範圍很廣,凡是君王之於臣子,父親之於兒子,丈夫之於妻妾,主人之於僕人,這種的情形,常常都會有;而惟獨婦人對於前妻所生的孩子,和自己所生的孩子,偏憎偏愛的情形,特別的嚴重。所以從前曾子在他的妻子死了之後,終身都不再娶。


曾子說:「殷高宗因為後妻的緣故,而殺了自己的兒子孝己;周朝的大臣尹吉甫,也是因為後妻的緣故,而殺了自己的兒子伯奇;我既比不上高宗,也比不上吉甫,我怎麼可能不會犯下他們這種的錯誤呢?」


善哉!善哉!曾子說得實在是太好了,曾子就是恐怕自己會有偏憎偏愛的過失,而能夠保全為人父親恩德的最佳典範啊!然而在妻子過世之後,就不再娶,這也是人情很難做到的啊!惟有求於再娶之後,能夠經常的體認曾子的話,或許就不至於因為偏憎偏愛,而犯下了大錯啊!


故事一:


東海人徐甲,與前妻許氏生了一個兒子,名叫鐵臼;許氏死了之後,徐甲就再娶了陳氏為妻,陳氏的個性凶悍又妒忌,想要殺掉鐵臼;自己生了一個兒子,因此就取名叫鐵杵,意思就是要以杵來搗臼。


鐵臼因為常常的被陳氏毒打,挨餓受凍而死;死的時候,才十六歲。鐵臼死了十多天,他的鬼魂忽然回家說道:「我是鐵臼啊!我媽媽已經向上天訴冤了,而且得到天庭的符令回來報仇,要使鐵杵也病死,並且跟我受痛苦的時間一樣長啊!」


陳氏用盡了方法祈求鬼神消災,但是卻都無法解除這個仇恨;到了鐵杵六歲的時候,忽然肚子就脹了起來,全身感到疼痛,並且變成了青紫的顏色而死。


故事二:


周朝的時候,魏國有位慈母,她是孟陽的女兒、芒卯的後妻;她生了三個兒子,而芒卯的前妻則生有五個兒子,但是都不愛這位後母(也就是慈母);然而慈母待他們,卻是非常之好;可是這五個兒子,卻仍不愛慈母。


慈母於是就命令她自己所生的三個兒子,不可以和前妻生的兒子享有一樣的待遇;無論是衣服飲食,起居進退,都相差很遠;雖然如此,前妻的五個兒子還是不愛慈母。


沒多久,前妻的第三個孩子,因為違犯了魏王的命令,即將被魏王處死;慈母非常的憂愁悲傷,從早到晚都十分辛勤的想救這孩子。有人對她說:「前妻的兒子那麼的不愛妳,妳為何還為他憂愁悲傷,拼命的想救他呢?」


慈母說:「我的親生兒子,雖然不愛我,若是闖了禍,我也一定會救他,替他除罪的;今天我若是對前妻所生的孩子不能這樣做的話,那麼他們不就等於是沒有母親一樣了嗎?


他們的父親,是為了他們失去了母親,而娶我當他們的繼母;繼母做了人家的母親,而不愛她的兒子,可以稱做慈嗎?疼愛自己所生的孩子,而忽視前妻所生的孩子,可以稱做義嗎?做人若是不慈不義,怎麼能夠在這世上立足呢?他們雖然不愛我,而我怎麼可以忘義呢?」


於是就去遊說魏王,魏王被她的人品行為所感動,於是就赦免了兒子的罪,放他回家了。從此以後,前妻的五個孩子對慈母非常的親切,就像自己的親生母親一樣,一家人都和樂融融。因此魏王就常以慈母用禮義來訓導八個兒子的範例,來教誨魏國的官員。(摘錄自太上感應篇註講證案彙編白話節本卷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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