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食跳人。》


【解釋】


跳過食物和跳過人的身體。


【分析】


食物為養活生命的資糧,而人為三才之一,與天地並稱為三才(因為人能夠參贊天地化育萬物的功德,才能夠與天地並稱為三才),所以跳過食物和人的身體,都是有罪過的啊!


故事一:


唐朝的時候,有一位官員,進入山中,走到了人煙絕跡的地方,忽然見到一間酒店,就買酒來喝;賣酒的婦人先向他收錢,再進入屋內打酒;過了很久,方才提酒出來,酒的顏色,就跟血一樣的殷紅,喝起來非常的甘美;官員喝完之後,還想再喝,婦人就哭著向他說道:「我不是陽世間的人啊!因為我在生的時候,奢侈浪費,飲酒沒有節制,吃剩的飯菜,就用腳踐踏之後,再給別人吃,所以才受到這個報應;每次遇到有人來買酒,我就擠出身上的血,供給客人當酒飲用!」官員聽了大吃一驚,嚇得立刻下山,急忙的返回家中。


【再析】


要知道高山之中,那裡會有酒店啊!想必是這位官員平素不尊重飲食,陰司特別借他的遭遇,來警惕教化世人啊!


故事二:


宋朝的翟林,曾經送正叔先生向西邊遷移,在途中借宿僧舍;翟林坐的位置,偶而背對了聖像,正叔先生就說:「把椅子轉過來,不要背對著聖像。」翟林說:「那只不過是一尊佛像而已,難道我們也應該要如此的尊敬嗎?」正叔先生說:「只要是具有人的形態相貌,都不應當輕慢。」龜山聽到了正叔先生的這句話,大加的讚賞,歡喜的說道:「看到像人的形象,尚且都不敢輕忽,那麼他對於人,也就可以知道了啊!」


【再析】


由此可知,背對著人,尚且不可,何況是跳過人的身體呢?(摘錄自太上感應篇註講證案彙編白話節本卷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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