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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同學溺斃的因果報應》


最近看到一篇“坦承推同學溺斃 死者母:願原諒”的新聞,為這位母親的寬大為懷喝采。雖然許多讀者回應都不以為然,認為媽媽怎麼可以幫兒子做決定原諒肇事者,這會讓死去的兒子不瞑目。


我覺得媽媽說得很對,一個家庭已經毀了,她不希望再毀了另一個家庭,這樣的做法是令人欽佩的大愛。事已至此,兒子不能再復生,就要面對現實。而別人的兒子是活生生的,就寬大為懷的放他一馬何況,這孩子選擇坦承,他的家人同樣不護短,願意讓孩子站出來,這等負責坦蕩蕩的胸懷,不是什麼人都能做得到的。


如論因果報應,害人致死是欠命,欠情欠錢也就跟著來。因為蘇姓學生年值15歲,長大後尚有養家的義務,現在被中斷生命,所以楊姓同學要還的還包括蘇姓學生的家人。也就是說債權人是蘇姓學生和他的家人。


楊姓同學來世必須拼命賺錢,來養蘇姓學生和他的家人,而且是一輩子。蘇姓學生也許會轉世成為楊姓同學的智障兒,或者是一位不學無術、遊手好閒、在外債台高築的配偶或兒女…


來討債的債權人,也是要付出代價的,他必須要賺不到錢或者失去健康,才能讓債務人有機會償還。所以這樣的討債,不要也罷!


除非在死的時候告訴老天爺:人家欠我的,我一律不要他們還。蘇姓學生死前一定驚恐萬分沒有機會說這句話,所以他的來世可想而知會是一個社會敗類或是無用之人,來讓楊姓同學擔憂不已。社會上有些家庭中存在著讓人頭痛的人,其實他是很可憐的,他才是曾經的受害者


而蘇姓學生的媽媽就代表家人,媽媽原諒了楊姓同學所以家人不受因果報應的限制,而能正常的投生。媽媽是因為大愛而有所獲得啊不是就此不用償還家人,而是由老天作主,讓家人的債務改由其它方式償還。例如他會心甘情願每月固定捐錢給公益團體


所以,什麼事都要防範於未然,如果事情發生了,就是命定該如此。誰叫你淹了一次被救回,不趕快逃命,大難臨頭了還待在那兒?搞不好楊姓同學不知道自己其實就是索命使者來索命的?我曾說過:遇難如果不是你前世做惡必須償還就是下一世你會向人將公道討回來,換那個人遇難。但我們誰也不知道這一世是因還是果


意外發生沒那麼簡單啦!都是有因有果的。殯儀館樂師車子爆衝撞傷撞死人,也是命中註定的,否則哪有這麼多巧合啊?所謂的巧合根本就是上天刻意巧妙安排的老天爺隨時都在監看著我們的一舉一動,沒有漏失,以調整第三卷錄影帶(以現今善惡的作為來消原本的災或削原本的福)的內容從伶姬的因果叢書中,我已經理解了因果報應的模式,而能隨機套用了。


總之,不要再造新的惡因,每一個惡因,都會結成惡果,早晚一定會來報到。至於當今的不順,是我們前世的過錯,當然要還就逆來順受,好好的償還吧?多痛苦一天,債就少一點,離平安的日子也就愈近,總有還完的時候吧絕對不可能沒來由的禍從天降,都是命中該受的啦!


只是大家一定要切記,平時就要養成原諒人的習慣,習慣成自然後,死時自然會脫口而出那句關鍵話這樣我們的來世就不會因為要接受別人的償還,而隨著他轉世,讓自己的人生浪費在無聊、無趣不值得的人身上了。他償還你你就變成無能,這樣的獲得你要嗎


以下是新聞原文:


5日新北市傳出國中生在三重忠孝橋下溺水事件,當時16名國中生相約烤肉,慶祝畢業典禮,卻不幸有一名蘇姓學生落水溺斃,當時一度以為是意外,經過檢警調查,有一名楊姓同學才坦承,「趁他不注意時,雙手大力將人推入河中」,死者媽媽今天得知消息,相當悲痛。


死者媽媽眼淚不停落下,想起年僅15歲的寶貝兒子,竟然是被同學推下水的,一度哽咽,強忍悲痛出面呼籲,如果遇到落水意外,一定要趕緊打119


事情發生在5日,蘇姓學生跟多名同為畢業生的他校朋友,到忠孝橋碼頭烤肉玩水,當時蘇姓學生不慎摔入河中溺斃,一度以為是意外,事後楊姓少年受不了良心譴責,才供稱知道蘇姓少年不熟水性,遲遲不敢跳水,「趁他不注意時,雙手大力將人推入河中」,移送少年法庭偵辦,而死者媽媽低調表示,願意原諒推兒子下水的人,只希望悲劇不要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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